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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六安分校关于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4 10:18 信息来源:六安电大 作者:教学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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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作站、直属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积极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2〕6号)要求,六安电大以“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名义参加本次大赛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方案见附件1、附件2)。

一、大赛目的

组织学生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六安分校系统内发现、培养和选树一批“互联网+”创新创业典型,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提升创业能力,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围绕“我敢闯、我会创”大赛主题,真正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推动开放大学系统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新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成立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六安分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评审、表彰等。教学处负责此次大赛的具体工作。

组长:张敏

副组长:彭军

成员:权苏琴  张迪  王文韬  张伟  各县区工作站校长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在“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的同时,要注重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1. 分校、各工作站根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相关要求参赛。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2. 直属部、各工作站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四、参赛赛道和对象

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名义参加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一)职教赛道

  1.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1. 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7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比赛赛程

(一)赛前宣传动员(2022年5月中旬)

制定《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六安分校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制作宣传短视频,组织召开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前动员会议。

(二)分校初赛(2022年5月--6月10日)

分校根据自身特色和近年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广泛挖掘自身优势和特色,认真组织动员学生参赛。

直属参赛学生将参赛项目于5月26日前报给导修主任,学校为参赛项目聘请指导教师给予指导,工作站参赛项目由工作站自行聘请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报名材料扫描件(参赛项目PPT、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参赛项目VCR)于6月8日前交导修主任,各县区工作站参赛学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参赛项目PPT、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参赛项目VCR)于6月8日前交所属工作站,直属导修主任和各县区工作站将材料汇总后于6月9日前交分校教学处,分校大赛领导小组于6月14日至15日对参赛材料进行审核,初赛的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校初赛。

(三)省校比赛(2022年6月16日--6月20日)

参赛团队6月18日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省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项目评审。

(三)省级复赛(2022年6月21日—7月31日)

安徽开放大学根据省校初赛的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并对拟推荐项目给予培训指导,复赛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四)全国总决赛(2022年10月)

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由国开大赛专委会及安徽开放大学专家团队对参赛团队进行专项培训和指导。

六、奖励机制

    奖励机制参照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六安分校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执行。

、工作要求

分校和所辖县区工作站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同时,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迪

联系电话:0564-3342684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六安分校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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