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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开放大学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11:52 信息来源:六安开放大学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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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作站、直属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积极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要求,六安开放大学以“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名义参加本次大赛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方案见附件)。

一、大赛目的

组织学生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六安开放大学发现、培养和选树一批“互联网+”创新创业典型,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提升创业能力,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围绕“我敢闯、我会创”大赛主题,真正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推动开放大学系统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新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成立六安开放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评审、表彰等。教学处负责此次大赛的具体工作。

组长:张敏     六安开放大学党组书记、校长

副组长:彭军   六安开放大学副校长

成员:  陈俊     舒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舒城开放大学校长

姜文峰   霍山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支部书记、霍山开放大学校长

卢万胜   金寨县教育工委委员、金寨开放大学校长

李齐勇   霍邱师范党总支部组织委员、霍邱开放大学校长

刘畅     叶集电大附属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六安开放大学叶集学习中心校长

张迪     六安开放大学教学处副主任

陈雪荣   六安开放大学总务处副主任

张伟     六安开放大学教学处工作人员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参赛赛道和对象

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名义参加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一)职教赛道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8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参赛方式

直属参赛学生将参赛项目于5月30日前报给导修主任,学校为参赛项目聘请指导教师给予指导,工作站参赛项目由工作站自行聘请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报名材料扫描件、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于6月5日前交导修主任,各县区工作站参赛学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于6月5日前交所属工作站,直属导修主任和各县区工作站将材料汇总后于6月6日前交分校教学处,分校大赛领导小组于6月7日至8日对参赛材料进行审核,初赛的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校初赛。入围省校初赛参赛团队于6月12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

六、奖励机制

奖励机制参照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六安分校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执行。

七、工作要求

六安开放大学和县级开放大学、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同时,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迪

 联系电话:0564-334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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