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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
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公共事业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5 09:41 信息来源:六安电大 作者:教务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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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以及《北京大学医学部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协议书》的有关条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经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协商,制定了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电大  开放教育试点  学士学位  实施细则  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2004年12月24印发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本科(专科起点)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和《北京大学医学部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协议书》的有关条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经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充分协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位授予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2.完成本科开放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资格,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成绩平均75分(含75分);免修、免考的公共课程视同成绩达标。

    3.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毕业答辩,经北京大学医学部认定的专家审定,论文成绩在良以上(含良)。

    4.通过北京市成人本科英语统一测试,成绩合格或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含其他语种)四级考试。

    5.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以上规定的毕业生,可获得申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资格。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反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说服教育仍不悔改,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在读期间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3.在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内,仍未达到本协议学位授予标准所规定的条件。

    4.考试作弊者。

    5.未获得毕业证者。

    6.未交纳学位申请费者。

    三、授予学位的工作程序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接受毕业生学位申请,根据申报条件初步审核后,向北京大学医学部提出建议授予学位的毕业生名单,同时提供课程成绩报告单、外语成绩单(或证书)、毕业论文(电子版)及论文成绩(含答辩成绩)等相关材料。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根据教学点毕业生情况,每年组织毕业生参加北京市成人本科英语统一考试。

    3.北京大学医学部负责对申请学位者资格进行审定,并组织专家进行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北京大学医学部学位委员会审查确定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核工作每年进行两次。

    4.北京大学医学部负责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5.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获得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撤消其学位资格。

    6.学位申报工作自2004年12月起,每年6月和12月办理。

    四、学位名称及学位证书

    1.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升本)专业授予卫生事业管理学士学位,由北京大学颁发成人教育学位证书。

    2.学生学位资格审核为一次性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3.学位证书是一次性证件,如有遗失只补发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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